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21年度直供电厂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直供钢厂矿粉运输业务开展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本次招标概况:
1、标的内容
备注: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
2、合同期限:2021年1月 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准入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注册资本金≥50万元,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合规、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
2、投标人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招标人的粉煤灰、矿粉和脱硫石膏运输,24小时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标后保证所承运车辆安装G7流向或车辆GPS等管控系统,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招标人。其中:①粉煤灰运输各标段具备不低于每日300吨的运输能力;②脱硫石膏运输各标段具备不低于每日200吨运输能力;③江苏长强钢厂矿粉运输具备不低于每日500吨运输能力;④张家港沙钢矿粉运输具备不低于每日200吨运输能力。
以上运输能力以招标方核实确定为准,承运车型需满足招标方及发货单位相关要求。
3、投标人必须列出用于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投标人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人重复,挂靠车辆需提供挂靠协议,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运输能力,且在以往运输业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拟参与投标的单位的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同一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供应商。
5、同一标段的投标负责人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股东、法人、投标负责人存在同一人等关联关系。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日8时00分至2020年12月7日17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等原件资料到南通海螺公司供应处报名。
2、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于2020年12月8日8时00分至2020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到南通海螺公司财务处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前,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标书费(200元/套)和投标保证金(具体见下表,单位:万元)。
3、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4时00分前,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南通海螺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运输道路勘察
1、为准确了解中途道路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未参与运输勘察或未提交《勘查确认记录》的运输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兴港路6号
联 系 人:满尊德18160806099 顾平西13814716284
传真:0513-87688066
收 款 人: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如皋长江分理处
帐 号:32050164727309688266
八、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投诉,联系方式:13390835801,联系人:杨 娟